劉芸小手顫抖,接過簽名,將房卡遞到偶像手裡。
林墨看著主人露出星星眼,沒想到平日裡一本正經的她,居然喜歡搖滾音樂。
林軒下樓剛好跟王rap打個照面,他百無聊賴地坐在前台,「你們民宿怎麼什麼人都有啊?」
「小屁孩,你知道什麼,他可是當年的國民男神,沒想到十年過去了,他皮膚保養的還是那麼好。」劉芸握緊了手中的簽名。
林軒噴出一口水來,「就他還能當明星,那我這長相豈不是天王級的?」
「你還是算了,前科一堆,進過幾次局子,就算紅了,也會被黑粉網爆,然後躲在無人的角落哭唧唧。」劉芸面無表情地看著他,希望這小子在這重要的幾天乖一些。
林軒不服氣地撅起嘴來,他一把摟過林墨,「招財,你說要是我當上明星,一切會不會變得不一樣了?」
劉芸在一旁擦洗杯子,並沒有注意到少年的情緒變化,「你會演戲還是唱歌,還想當明星,王rap十年前在《我愛搖滾》那個節目上可以以一敵十,一舉奪得冠軍。」
「你說的對,我是個廢物,我能幹什麼呢?」本來嬉皮笑臉的林軒眼神黯淡下來。
劉芸捂住嘴巴,想起這小子的經歷,發現自己說錯話了,她從抽屜拿出一張音樂節的入場券來。
「這個暑假就在這裡好好過,不要想這麼多,你明天去音樂節轉轉,散散心,享受音樂,音樂也可以治癒人心。」
林軒默默接過她的票,親吻了林墨的腦袋,「貓比音樂更治癒。」
「那就來個雙重治癒,臭小子,我相信你會找到感興趣的東西。」劉芸按住他的腦袋,揉亂他的發。
林軒真誠地抬頭看她,「那我能帶貓去聽嗎?」
「那不行,音樂節人多眼雜,還很吵,我家招財去到人多的地方會噁心乾嘔。」劉芸一把搶過貓咪,她害怕人多,招財會被拐跑,更別提她是主題海報上的貓咪。
「切~」林軒不屑地哼了一聲,插著褲兜離開。
林墨好奇望著外面,其實她還蠻想參加音樂節,前世的她只知道在醫院忙碌,沒機會享受生活。
這次來到海島,機會不容錯過。
第二天清晨,林墨竄進林軒的房裡,搖晃著他起來。
「咦,咪咪你來了?」林軒有起床氣,但第一眼看到貓咪,語氣變得溫和起來,他抱起小貓。
林墨東瞅瞅,西嗅嗅,終於在他的衣服堆下扯出音樂節的入場券。
「怎麼,你想去?」林軒好奇發問。
林墨的頭像個撥浪鼓一般猛點頭。
「好啊,別帶上那個見錢眼看的女商人,我帶你去玩。」林軒起身收拾,他跟劉芸有著同樣的擔憂,害怕人多,把貓擠丟了。
他將背包的東西全部扔了出去,讓林墨跳進去,再用一根繩子綁住她,「如果你覺得熱,可以站在我肩膀上。」
就這樣二人合謀,晚上向沙灘出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