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到返回興化碼頭卸貨,這才愕然發現,船艙底部竟有一具無名男屍。
因常有人為節省船資,偷藏入跨省船隻內混渡,最初大家也以為死者是如此打算,奈何不慎誤入魚蝦貨艙,被凍餓、嗆死。
發現時那屍首已然嚴重腐敗,因沒有可表明身份的物件和文書,且漁船曾途徑數個省府,一時難以分辨。
「……然仵作驗屍後卻發現死者口鼻、肺臟內並無血污,顯然是被人殺死後藏匿於船艙之內,是為棄屍。彼時左近省份並無人員報失,無奈之下,本案只得暫時擱置。上月比對大人所下發人員體貌特徵,驚覺此屍體右臂曾骨折,且當年尚未完全腐爛的屍體左腳底確有相同圖案的胎記,年紀亦一致,可歸為一人……另附當年卷宗呈上,內有死者衣物詳細描述。」
在這個沒有DNA檢測的年代,若衣服、體貌特徵和年齡對得上,失蹤時間也相差無幾的話,基本就可以併案了。
秦放鶴就單獨為興化知府記了一功。
且不說此番能對上屍體特徵是否為巧合,單憑對方當年接手無名屍體後竟也肯仔細解剖驗屍,並完整記錄在案,如此種種,可見是位辦事頗為認真負責的好官。
秦放鶴立刻在市舶司離職人員名單內核對,派人將其家眷請了來。
那女人也才三十來歲,被叫來時十分茫然,完全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。
稍後與人核對了自家男人的體貌特徵、穿著打扮,並再次確認離家時間後,嚎啕大哭。
秦放鶴靜靜等著她哭了許久,然後又問:「可你之前說曾收到過他的家書,也有銀子捎回來。」
那女人哭聲一噎,也回過神來,「是!」
難不成,那會兒就已經死了?
可,可為什麼呀?
為什麼?
這些人同在市舶司謀生,家屬們極有可能相互熟悉,秦放鶴心道,若這麼多人都說外出掙大錢,偏偏出去了都沒了消息,倘或家屬之間相互問起來,豈不生疑?
這樣有有動靜的,也有沒動靜的,那些沒動靜的便不會起疑,保不齊還以為是自家男人在外沒混出樣兒來,沒臉捎信兒。
或是掙了錢,卻在外鬼混,不肯歸來。
那女人哭了半日,又道:「如今說來,確實有些怪,說是捎信,可也是大半年一封,今年一早就沒動靜了……」
那必然沒動靜了,因為今年我一早就過來了,他們龜縮不出尚且來不及,又哪裡顧得上繼續善後?
秦放鶴暗自嘆息,又讓她努力回憶捎信那人的體貌特徵,預備順藤摸瓜。
幾天後,捎信人被找到,卻是本地一個專門跑腿兒的。
他說自己也不知情,原本是一個不認識的男人找他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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