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小孩,上次羅賓沒有把你抓走關起來嗎?他居然還讓你這樣的怪胎出來!」端著槍的男人笑了一聲,「不過幸好我們是很友好的,絕不會像蝙蝠俠和羅賓鳥那樣暴力。」
他上上下下打量了盧克一番,從他昂貴的小皮鞋到裸露在外的顯得過分蒼白軟糯的脖子和手腕。
一抹銀色在燈光下忽隱忽現。
「把你脖子上的項鍊給我吧,小鬼!不然我就送你一顆子彈——不如就放在你那對一點兒都不可愛的眼珠子裡怎麼樣?」
如果對著盧克開過槍的約翰在這裡,恐怕會為他曾經同伴的愚蠢而搖頭嘆息。
盧克皺著眉頭,顯然有些為難:「那可不行,我們又不是好朋友。」
他分得可清楚了。
何況祖母和爸爸媽媽叮囑過很多次絕對不可以弄丟脖子上掛的東西。
戈麥茲爸爸說那枚掛在項鍊下端的戒指是他一出生就有的,是很重要的東西。
就像爸爸的小鬍子一樣重要。
「少廢話,快交出來!不然我就讓你那不可愛的小腦袋開花!這次可沒有羅賓出來救你了!」
盧克看了看眼前的人,心想這座城市每個人說話都好好聽。
「所以,你們是在玩遊戲嗎?」
小朋友看著拎了一大袋錢幣和零食的另外兩人,又扭頭看了看正對著他腦門的獵槍槍管,恍然大悟:「遊戲結束後你們可以幫我一個忙嗎?我可以付報酬。」
劫匪們沒有說話,持槍的傢伙冷笑一聲拿著槍口懟了一下盧克的小腦門。
盧克被槍口推得後退一步。
不過他看上去絲毫不介意,只是摸了摸腦門就皺著眉頭看向參與遊戲的另一方——這家店鋪的老闆。
老闆絕望地看著這個倒霉孩子:「你快把東西給他吧,孩子!你……你……」
命比較重要。
「不行哦。」盧克皺著眉頭看向老闆,神色嚴肅,「你們的遊戲可一點兒都不公平!瞧,他手裡有武器,你手裡什麼都沒有。這樣還怎麼體會到遊戲的樂趣?」
盧克無奈地攤攤手,慢慢向老闆走過去。
他得幫幫這群善良熱情的哥譚市民。
槍口隨著盧克的走動緩緩移動,劫匪們被盧克的淡定搞得有些焦躁起來。
盧克思考了兩秒鐘,拿出彈弓。
搶劫犯愣了三秒鐘,哈哈大笑。
盧克卻突然從兜里掏出炸彈放在彈弓上,然後將彈弓塞進了店主手中,握著他的手教他瞄準:「這樣才對嘛,拿穩哦。遊戲就是要公平一點兒才有趣,你可以瞄準他的腦袋!誰也不可以在遊戲裡隨便欺負人哦!」
店主哆哆嗦嗦地拿著彈弓和炸彈看了一眼劫匪,然後又看了一眼盧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