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佝僂的背脊都挺直了些,心里暗自盘算,等回到家,一定要把巴恩斯的身世抖落。
然后將利害关係掰开揉碎,细细说给小史密斯听。
不喜言辞的老史密斯,今天也终於下定决心……
要好好给亲儿子讲一讲铁匠铺本来註定面临的“继承危机”,让其明白,究竟是哪位大恩人,帮他保住了祖传的基业!
……
清晨的奥斯布克村集市,混杂著发酵麦酒、牲畜粪便与泥土的复杂气味。
林克穿梭在摊位间,採买新鲜肉食、麦酒、鸡蛋、精细燕麦等日常消耗品。
自从成为炎骑士扈从,周围人对他的態度就出现了巨大的转变。
曾因担心林克借钱而避之不及的邻居,如今隔著老远就赔著笑脸,摘下草帽致意。
甚至有村民揪住自家流著鼻涕的半大小子,指著林克的背影说道:“瞧见没?那可是给骑士老爷当扈从的林克大人!”
“你这小兔崽子以后要是有他一半的体面,我死了都能笑活过来啊!”
听著那些廉价吹捧,林克心中毫无波澜。
在一辈子没离开过奥斯布克的农夫眼里,骑士扈从已经是货真价实的“体面人”了。
但……
在林克看来,骑士扈从的本质,是高级僕役,仅此而已!
扈从並非学徒,骑士没有任何义务传授骑术与剑技知识。
等上了战场,扈从要像伺候大爷一样,帮骑士把那身沉重的铁壳子一件件套上。
还得扛著几十斤重的骑枪,牵著备用马匹,跟在骑士后面吃灰。
一旦骑士落马,必须冒著被乱刃砍死的风险,拼死把骑士从泥沼和死人堆里刨出来!
至於平时……
端茶倒水、铲马粪更是家常便饭。
如果不是为了找机会触碰那柄炎骑宝剑,林克完全有更好的工作选择!
以他如今的实力,当个僱佣兵,去接些悬赏或者契据,能赚到的钱绝对比现在的差事多,也更自由,更清閒。
但……
林克有著清晰的目標和明確的规划。
——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,唯有变得足够强大,才不至於像条落水狗一样被人隨脚踢死!
成为炎骑士的扈从,是自己所能接触到的,最快的变强途径!
磨刀不误砍柴工。
林克坚信,能力越大,財富越多!
採买完毕,林克回到了炎骑宅邸后方的马厩。
这里地势稍低,常年不见阳光,空气中瀰漫著乾草发霉的酸气和刺鼻的氨气味道。
马厩里拴著三匹马。
用来代步的旅行马和负责驮运鎧甲物资的輜重马性格温吞,没有名字和代號,给点草料,就安分地低头咀嚼。
真正棘手的,是那头被单独拴在最宽敞隔间里的怪物——“烙铁”!
这经过严苛繁育和残酷训练的纯血战爭坐骑!
它体型庞大得像一堵长著枣红长毛的肉墙,脾气暴烈至极。
听那些被筛掉的扈从们说,它被训练得会主动撕咬敌人,还会用碗口大的铁蹄践踏步兵的头颅!
普通人要是敢靠近这头见惯了死人的畜生,极有可能被它一蹄子踹碎胸骨,当场死掉。
之前那几个扈从,大多是被它发狂的气场嚇破胆,成天精神恍惚,什么都做不好,最终惨遭炎骑士扫地出门。
林克提著水桶和刷子,跨过木柵栏。
然而,预想中暴躁的嘶鸣和尥蹶子並没有发生。
“烙铁”见到林克,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,隨后竟向后退了半步,鼻孔里喷出粗气,粗壮的四肢竟然在微微打颤。
它在恐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