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换了件传统男士茶服,素朴典雅,袖口微微挽起,方便他邀请来的心上人欣赏自己泡茶的动作。
文老板的茶具一应俱全,那双惯弄风雅的手修长,指甲修剪得很干净。观茶的环节由他来做,行云流水、恰到好处,一点都不觉得多余。
他为林嘉鹿准备的茶杯是与自己同款的主人杯,茶香四溢,被推至眼前。
文和韵说:“请。”
品茶,须在烫时入口,方知真味。
即便不懂茶的人,也会被高雅的表演吸引,文和韵这套属实是把林嘉鹿看得一愣一愣的,伸手刚要端起来喝,却被烫得一哆嗦。
林嘉鹿缩回手一看,指腹已经被杯沿烫红了。
孙承研也喝不了这么烫,在林嘉鹿边上,轻轻吹着白瓷杯中的茶水。
再抬头,文和韵却跟没事人一样,端着茶杯喝第二口了。
无情铁手,铁齿铜牙。
好一个钢铁炼成的男人。
林嘉鹿以为是自己太夸张,看看还在吹凉茶水的孙承研,又不死心摸了一下,才搓着指头确认刚才感觉没错。
正常人都会觉得烫,是文和韵不正常!
他问:“大和,你手和舌头不烫吗?”
文和韵放下茶杯,杯子容量不大,几口间,茶水见底。
他笑道:“不烫。”
林嘉鹿瞅瞅文和韵,小心地摸了摸他长久握着杯子的指尖。
滚烫的温度惊心。
他皱起眉:“别这么喝了,容易得食道癌的。”
烫啊,怎么会不烫呢?
林嘉鹿想得的确没错,没有正常人能忍受刚泡开的茶水温度。
最开始接触茶道时,文和韵也喝不下。一百度的水,光是触手就烫得哆嗦,从来都只握着书卷的手又怎么拿得住杯子?
然而喝不下也得喝,z市老板们惯爱附庸风雅,谈生意总喜欢往茶室、琴室跑,装模做样喝一小时茶,再上二楼三楼,手谈一二,牌桌间交际附会。
尽管书香门第的家庭致力将他往君子培养,但文和韵从小就知道,自己不是个君子。他有野心,比起侍花弄草、闲情风月,他更想赚钱,尤其是从别人手中赚钱。这种充满铜臭味的俗气的乐趣对他来说,胜过所有高雅艺术。
每每看见对手竞价失败,看见对方肉疼地签下合同,看见股市一片飘红……他就爽到无与伦比。
然而这些东西,跨不过谈生意的门槛,是换不来的。
文和韵接手的是家族企业,刚接触家里生意时还小,被爸爸带在身边。
他总无端觉得,爸爸对面看着和善的叔叔阿姨是吃肉的老虎,望着他,眉眼间笑眯眯,却能面不改色地喝下几乎烫掉他一块舌头的热茶。那时他还理解不了,这是商人间一种隐形的服从性测试,谁先叫停,谁就让利。
文和韵第一次喝热茶,被烫得舌尖麻了整整一天,对面阿姨看出他的难堪,为他打圆场:小孩子嘛,总喜欢喝汽水。他被递了一瓶可乐在手中,舌头凉了,心也慢慢凉了下来。
他才十岁,年纪太小,可他过早地看清了一点:在z市做生意,不喝烫茶的人是异类,他喝不下这一口茶,就被驱逐出了这片生意场。
文和韵开始自己练习喝热茶,将猫舌头练成最不敏感的石头,直到能像小时候遇见的叔叔阿姨一样,无论摸到、喝到多烫的茶水都习以为常。
他成功了,他把自己练成了石头做的狐狸,唯有吃人利益的时候才会露出真面目。
青少年时的想法确实幼稚,文和韵想到以前,忍不住撇了撇嘴。
再长个几岁,他能有无数种办法规避喝烫茶,遵从什么生意场潜规则呢。小鹿说得对,喝多了还食道癌呢,能躲有什么不好?
他对林嘉鹿说:“我只是习惯了这么喝,确实一点都不好。”
“还是可乐好喝。”